关于做好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净月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1-06-15 14:55
区内各企业: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四大板块”“两大基地”建设,实现“两确保一率先”,推动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拟对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相关政策进行兑现,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

2.《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7号)

二、支持方向

(一)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思想宣传,倡导员工在春节期间自愿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强一季度生产组织和计划安排,鼓励连续性生产企业强化产销衔接,抓好节日生产。支持企业依法对春节期间加班的员工发放加班补贴,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点工业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1.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与2019年同期相比净增2000万元以上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

2.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

(二)鼓励重点项目投产达效

进一步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一批2020年以来竣工的项目投产达效、释放产能。对2020年以来竣工投产且2021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三)确保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持续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供应监测调度和统筹协调,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节日假期期间稳定供应。对一季度要素保供工作突出的水、电、煤、气、热等要素生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鼓励企业依法对春节期间加班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四)支持“双停”企业脱困发展

充分利用各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对2020年停产、半停产的工业企业,通过转型、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等方式成功脱困,且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净增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部分省因素法资金项目除外)。

2.申报项目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原则上要入统。

3.申报企业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亏损企业不得申报(部分项目除外)。

4.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统计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申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审计等工作。

6.已获得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请求,区工信局与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以联合行文方式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地区申报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筛选出来的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进行扶持。

2.项目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正反面印刷加盖骑缝章,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 2021年6月18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

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核实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二)规范申报程序

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使用全称),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严格信息公开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登陆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changchun.gov.cn/)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3楼C区

联系人:管隆飞

联系电话:85821115

电子邮箱:ccjyqgxj@163.com

附件:1.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2.鼓励重点项目投产达效项目申报指南

    3.确保生产要素稳定供应项目申报指南

    4.支持双停企业脱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项目汇总表

    6.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

    7.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7号)

净月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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