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净月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日期:2020-01-30 15:45
区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区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企业、公共团体及机构: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净月高新区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一、全区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2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特别是建筑行业及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开复工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不得开工。用人单位除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外,还必须根据疫情状况,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二、全区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不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各校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推迟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三、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三、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四、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等主动上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逐户排摸处置。
五、一律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一律不得参加聚餐。影剧院、娱乐休闲场所、健身房、网吧、浴室、足浴、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六、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具体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联合实施。
七、各行政、区属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机制,对本单位职工及家属要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处置。
八、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
九、对湖北等疫区来(返)净月人员,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凡有两周内湖北等疫区往来史、与湖北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电话向居住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与所在行政社区、村委会取得联系,对疑似人员转诊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特此通告!
 
 
净月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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