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开发区分局 日期:2021-09-01 15: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91日        公示期: 报告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建设项目

报告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丙二十五路以南、丙二十六路以北、滨河东街以东、其他规划用地以西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净月区丙二十五路以南、丙二十六路以北、滨河东街以东、其他规划用地以西,项目现状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西侧现为乡道,隔道为农田,北侧10m处为小八里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5863m2,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建设有幼儿园教学楼、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和混合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实验室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食堂风机、空调风机、食堂油烟机和广播喇叭等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实验室废物、过期药品、保健室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水利用酸碱中和池进行处理,处理后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共同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设置通风橱,产生的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通风管道高空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餐饮垃圾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至危险废物存储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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