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日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丙二十五路以南、丙二十六路以北、滨河东街以东、其他规划用地以西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净月区丙二十五路以南、丙二十六路以北、滨河东街以东、其他规划用地以西,项目现状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西侧现为乡道,隔道为农田,北侧10m处为小八里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5863m2,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建设有幼儿园教学楼、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和混合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实验室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食堂风机、空调风机、食堂油烟机和广播喇叭等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实验室废物、过期药品、保健室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水利用酸碱中和池进行处理,处理后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共同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设置通风橱,产生的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通风管道高空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餐饮垃圾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至危险废物存储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