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开河净月区段污染治理工程受理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日期:2019-05-06 14: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5月6日          期限: 报告书项目5天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净月创业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    编:1300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雾开河净月区段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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