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来源:净月高新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日期:2020-07-13 14:30
各相关单位:

按照《长春净月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长净管[2018]3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于2018年11月1日到2020年6月31日期间新获得的国外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二)企业在长春净月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长春净月高新区,且正常经营、正常缴税。

二、申报材料

(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书;

(二)知识产权汇总表;

(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关系在净月高新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完税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税务关系的材料),原件查验;

(五)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在附件中下载《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书》,填写、打印、盖章、与附件装订成册送至指定收件地点。

四、报送要求

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统一用A4纸印刷,纸质资料报送三份。所有报送的纸质资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单册加盖骑缝章。

提交纸质资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6:00前,逾期未申报的企业,本年度将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津长双创服务中心双创会客厅一楼服务窗口。

申报咨询:双创会客厅科技政策窗口    81869596;

政策咨询:净月高新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84563077。

附件:

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书

2、知识产权汇总表

3、企业信用承诺书

净月高新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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