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举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21-06-04 15:30

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的无形资产和珍贵的城市品牌。为落实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建立点位长制和点位联合创建小组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部署文明城创建工作任务,巩固提升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6月4日,净月高新区举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孙洪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净月高新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孙洪健对净月高新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他强调,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只打“突击战”,要在常态长效管理上下功夫,打一场以“文明”为号角的“持久战”。

 

要持续提升城市品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遍净月解难题”“爱国卫生”“烟头不落地 长春更美丽”活动。从城市乱象着手,多频次组织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清除城市各类占道物、堆放物,全面清运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白色垃圾,综合清理空中缆线乱拉乱设、飞线充电;从整治重点部位着眼,盯住马路流动商贩、老旧散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城市和乡村美化、净化、绿化和亮化工作,让群众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既受到教育又得到实惠;从创建氛围营造着力,充分利用室外大屏幕、公交站亭、公益宣传牌等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同时结合城市家具、景观、绿化等建设,统筹设计、统一风格、同步安装,每年增加几条独具特色的公益宣传精品街路,打造精神文明建设的“净月网红打卡地”。

要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对停车位进行全面排查和规划,增加停车泊位,规范静态停车秩序,提升管理效能;加强交通整治力度,结合实施《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文明十条”的落实,深入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依法有序过马路”活动,纠正车窗抛物、电动自行车无牌照、非机动车乱穿行行为。

要大力优化市场环境。深化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和各类诚信创建活动。以服务窗口为重点,着重提升服务窗口的职业道德;落实《测评体系》中新增“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点位测评考核内容要求,着力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引导摊贩集中规范经营,集聚消费人气,服务市民生活。

要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加快节奏,加大力度,查漏补缺,把“办公桌”搬到大街上,把调度会开到马路上。对已达标的项目要努力巩固、精益求精、做成品牌;对尚未落实或有欠缺的指标,要对照测评标准,集中时间和力量做好整改提升;对创建顽疾,要采取“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验收”动态跟踪整改,确保长项出亮点、拿高分,弱项快提升、不失分。

要全力促进乡村文明。落实文明城市创建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时代要求,推进城乡一体共建,使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以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区和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和农村志愿服务建设力度,持续开展“农民丰收节”“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趣味运动会”“山村好人故事会”等活动,促进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会议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各负其责、协同作战;要突出强化督导检查,列出督查问题清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确保创城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开展。

会议还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就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进行解读,并对点位长、点位联合创建小组设置要求及创城实地考察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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