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关于做好过渡期间长春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办[2022]9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长府办发﹝2019﹞37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0]12号)、《关于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6 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长春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的通知》(长就组办[2022]5号)的相关规定,我区于2022年批准了长春市人文福祉职业培训学校第二十二期至三十三期和第四十期至五十七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8日开展线上创业培训,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9日在长春人文学院开展线下创业培训,培训学员900人;长春市森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第八期、第三十七期至第三十九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开展线上创业培训,于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在长春人文学院开展线下创业培训,培训学员120人;长春财经学院第三十四期至第三十六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开展线上创业培训,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在长春财经学院开展线下创业培训,培训学员90人。
经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验收认为,长春市人文福祉职业培训学校“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查因部分学员出勤没有达到培训课时要求,最终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897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134.55万元整。长春市森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查因部分学员出勤没有达到培训课时要求,最终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118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17.7万元整。长春财经学院“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查因部分学员出勤没有达到培训课时要求,最终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89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13.35万元整。按照文件要求,拟对开展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收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
欢迎全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8455212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