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净月好人” 第二季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日期:2023-08-25 12: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委有关工作精神,结合区情实际,8月25日起,由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主办的2023年第二季“净月好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就“净月好人”评选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净月好人”评选活动将以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及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作为评选依据。参评对象与入围人员经过严格审核,确保符合上述文件各类标准,具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参评范围
所有净月高新区居民,包括在净月高新区居住、工作、学习及创业的外来人口,凡一贯遵纪守法、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落实《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认可、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三、类别设置
“净月好人”分为净月好人 · 礼(“助人为乐”类)、净月好人 · 义(“见义勇为”类)、净月好人 · 信(“诚实守信”类)、净月好人 · 志(“敬业奉献”类)、净月好人 · 善(“孝老爱亲”类)五大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在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临危不惧、捍卫正义,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以诚待人,真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事迹感人。
4.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干一行、爱一行,或恪尽职守、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或业务过硬、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或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或遵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包括近年来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
5.孝老爱亲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忠诚相爱、亲情陪伴、育子有方,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坚持善待亲人,不离不弃,患难与共,守护相助。
以上任意申报类别均要求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评选方式及步骤
(一)推荐环节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遵循属地管理、群众参与、民主公开、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2种方式推荐:
1.基层推荐。各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净月好人”评选活动,发现推荐身边好人好事。
2.单位直推。净月高新区各单位(部门)可在本部门、本系统、本业务领域内挖掘各类先进典型,直接向主办单位推荐本部门、本单位、本业务领域候选人。
(二)考察审核
组织专家评审团,根据好人事迹,对第2023年第二季净月好人候选人进行重点考核,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本季“净月好人”名单。
五、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一)时间安排
报名:8月25日(8:00)—9月1日(16:40),宣传动员,组织推荐;
评审:9月4日— 9月15日,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审打分,确定“净月好人”名单;
公示:9月18日— 9月22日,公示“净月好人”名单。
(二)申报程序
第一步: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具体通知以及报名表:
     
 具体通知下载  报名表下载
第二步:填报报名表,提交全部资料发送至邮箱后方可报名成功。
报名邮箱:jyqxcb2022@163.com
网上报名成功,经过专家初审,通过初审的净月好人候选人,党工委宣传部将通知到报送单位,将《“净月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以及相关证明资料,盖章后报至区党工委宣传部(管委会1号楼6楼C区)。
联系人:闫兵  84532480
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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