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净月高新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06-01 15:19

(市人社2号公告)

按长春市整体部署,净月高新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定于6月5日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一)免笔试岗位: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二)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1:3比例的考生,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8:00。

报到地点:净月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会议中心(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请考生按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与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如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除需携带以上全部材料外,还应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授权的委托书(附件1)原件,审核人员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放弃声明模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