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净月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来源:净月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2-03-15 11:1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及《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凡在净月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标准的单位,应及时填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并于3月25日前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40286719@qq.com,各单位对所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2022年净月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按照名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特此通告

净月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3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doc

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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