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2-01-26 11:58
区内各企业:
根据《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2〕5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投资额度大,经济效益好,近年“无中生有”企业实施的重大制造业项目。
(二)工业升级改造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符合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方向,通过技术改造“有中生新”,实现改善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减排落实“双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目标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推进我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等三大体系建设以及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项目。
(四)重点产业链“搭桥”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弥补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弱项、短板,增强产业链韧性,竞争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做优做强的产业化项目。
(五)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提高我省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工业基础能力,补齐产业链“卡脖子”短板的产业化项目。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二、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
2.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3.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等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负责。
5.申报项目已入选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名单(吉工信办联〔2022〕4号)的,不再重复申报。但须在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前,对企业和已入选项目的相关信息予以及时更新。
6.其它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各领域推荐指南。
三、申报要求
此次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并行申报方式。
1.网络申报(1月19日—2月17日)。申报单位需在网络申报时间范围内,完成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工信主管部门与属地财政部门审核会商后,开展网上推荐。中省直申报项目属地化管理。
2.纸质申报。申报单位在2月18日下班前,将每个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每个项目申报书,均需后附电子光盘、u盘等传输介质,内含PDF及word两个项目申报书版本材料,每个版本需为1个文件)报送净月区商务和国际合作局(净月管委会1号楼3楼C区)。
联系人:管隆飞
联系电话:85821115
附件:
净月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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