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及保密信息的通知



来源: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日期:2021-12-07 15:31
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在招标采购公告、公示发布活动中保护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信息的有关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附件:《重要通知》

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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