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登记时间
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3:00至16:00。
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上述时间上门调查登记,届时请被征收人、承租人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私有住宅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房改购房审批表及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等;
2、租赁公有住宅房屋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等;
3、非住宅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登记租赁证、租赁合同等;
4、未经登记建筑的,应提供房屋建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家等候调查的被征收人、承租人,请于2021年8月2日到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补办调查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跃东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894848383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