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



来源: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0-07-30 18:07
驻区各企业
为树立我省工业设计品牌,择优向国家工信部推荐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1.在吉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或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设计研究和创新设计能力,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二)工业设计企业

1.在吉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申报材料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1.《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18-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18年及2019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18年及2019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

1.《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见附件)

2.工业设计企业2018-201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5.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6.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企业组织好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两份,于8月28日下班前报送至净月区商务和国际合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管隆飞  85821115

地址:净月管委会(福祉大路1572号)3楼C区,商务和国际合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吉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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