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受理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日期:2018-01-31 04: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1月31日          期限: 报告表项目 3天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净月创业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    编:1300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开发区分局

附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