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物实施征收。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考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最高限额折扣建议系数的通知》(长净党政办【2020】67号),最高优惠系数不超过3.8折。现就公开选定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拆除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除区域:玉潭镇建国村、友好村的部分土地,具体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拆除户数:项目共涉及住宅22户,最终数据以出具测绘报告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拆除服务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执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拆除机构须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4.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四、拆除费用标准:
以《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21)、《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及相应的费用定额规定的计价标准为基准打三八折。若在服务期限内,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以新的收费标准为基准。
最高竞价限价为优惠系数0.38,本项目不接受超出最高竞价限价的竞价。
五、拆除费用支付方式:拆除所有甲方交付房屋及其他地上附属物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订装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会参保证明(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5、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6、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情况
7、近一年内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服务承诺书。
七、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上午9:00-下午4:30。
八、报名地点:玉潭镇建国村东烧锅屯征收现场。
九、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圆
联系电话:13610707121
玉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