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净月开发区XLC-Q—2项目邀请拆除监理的公告



来源:新立城镇 日期:2021-11-23 15:55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净月开发区XLC—Q-2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物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拆除监理参与项目拆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区域:新立城镇小街村下洼子屯、西窑屯、水库管理局部分土地,具体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涉及户数:住宅约70户、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三、报名条件:

  1.具备乙级以上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3.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四、(监理费:  折扣计费基数计算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5w(含)以内:8折

  5w(不含)-15w(含):7折

  15w(不含)-30w(含):6折

  30w(不含)-50w(含):5折

  50w(不含)-70w(含):4折

  70w(不含)以上:3折)

  五、费用支付方式:委托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情况,经审核部门确认后,一次性支付拆除工程监理费用。对于个别项目征收时间跨度较长,或者是个别项目中存在 “遗留户”而不能达到整个项目全部出具服务报告的,对已出具报告部分的服务费用,可在当年内结清。对于项目中未出具服务报告的剩余服务任务,等项目全部完成服务后,再付清余款。(这个与财政沟通是否是一次性)

  六、报名提交材料:

  1. 拆除监理机构报名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程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6.企业业绩情况、工程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6日。

  八、报名地点:长春南关区新立城镇小街村村委会二楼

  九、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虽  联系电话:13324477766

  长春南关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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