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净月区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申报公示



来源: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日期:2021-11-01 10:25
   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通知》(长民规〔20213号)要求,经各民办养老机构申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审核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全区有2民办养老机构符合申报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补标准

  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即:

  (一)对医疗机构为护理站、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对医疗机构为护理中心、综合门诊、专科门诊、护理院、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5万元

  (三)对医疗机构为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的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四)养老机构设置同一奖补级别医疗机构,只享受一次补贴;设置多个奖补级别医疗机构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奖补;再升级建设高奖补级别医疗机构的,按高标准补差。

  二、拟奖补情况

  (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秋阁老年公寓属于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为医务室,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颐康医养中心属于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为专科医院,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11日—2021年11月7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之处,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区社会发展局:88470477 区财政局:84532377

  区卫生健康局:8964120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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