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选定净月快速路项目劲松街至净月大街段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来源:玉潭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6-15 14:59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净月快速路项目劲松街至净月大街段范围内的房屋等地上物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取事项通知如下:请被征收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3日内,从报名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中,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并向玉潭镇人民政府提交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随机确定)。

房地产、资产机构报名名单详见附表。

报名参加本次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业绩,估价师执业情况详见现场公示。 

 

联系人:袁圆        联系方式:13610707121

附件:1.净月快速路项目劲松街至净月大街段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关于净月快速路项目劲松街至净月大街段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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