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选定上窑屯文旅项目国有土地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



来源:玉潭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6-15 13:29
根据乡村发展需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上窑屯文旅项目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等地上物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评估机构选取事项通知如下:请被征收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从报名的3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报名的2家资产评估机构中(详见附件),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并向玉潭镇人民政府提交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玉潭镇人民政府通过随机抽取确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袁圆,联系电话:13610707121,联系地址:玉潭镇人民政府417办公室。

附件:1.上窑屯文旅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上窑屯文旅项目资产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