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秋阁老年公寓:
2019年1月-12月,该公寓有自理老人505人次、半自理老人177人次、不能自理老人92人次。按照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每月每张床分别补贴100元、150元、200元的标准计算,拟发放运营补贴9.32万元。
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怡康园养老院:2019年1月-12月,该养老院有自理老人285人次。按照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的标准计算,拟发放运营补贴2.72万元。
三、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晚霞养老院:2019年1月-12月,该养老院有自理老人74人次。按照自理老人每月每张床补贴100元的标准计算,拟发放运营补贴0.74万元。
四、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徳心养老院:2019年1月-12月,该养老院有自理老人61人次,半自理老人91人次,不能自理老人82人次。按照每人每月补贴260元的标准计算,拟发放运营补贴5.17万元。
五、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湖木隰别院休养中心:2019年10月-12月,该养老院有自理老人127人次。按照每人每月补贴260元的标准计算,拟发放运营补贴2.3万元。
六、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颐康医养中心:2019年7月-12月,该养老院有自理老人774人次,半自理老人314人次,不能自理老人184人次。按照每人每月补贴260元的标准计算,拟发放运营补贴26.87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31日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之处,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区社会发展局: 88470477 区财政局:84532377)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