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4号)和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人社联〔2018〕15号)要求。下列人员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参加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络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经审核符合创业培训经费补贴要求,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第七期

如对上述培训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联 系 人:岳璐
联系电话:0431-84524617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