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净月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日期:2021-06-08 15:19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内容

组织认定一批实绩突出、企业认可度高、服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好的节能诊断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要求,对我省200家企业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能源管理体系等方面,实施节能诊断服务,全面分析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重点行业节能诊断。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 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 企业为重点,结合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实施节能诊断。

(二)中小企业节能诊断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能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小型工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诊断

(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诊断。针对变压器、电机、风机、 空压机、泵、锅炉窑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评估设备能效水平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潜力,开展专项节能诊断

(四)区域集中式节能诊断。持续开展我省绿色园区全覆盖节能诊断服务,鼓励在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实施区域内企业全覆盖节能诊断,探索集中化、批量化、系统化节能诊断服务新模式

(五)诊断跟踪服务。加强跟踪服务,鼓励回访2019、2020 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摸清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等,系统评价节能改造效果。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意向企业名单。区内工业企业申报开展节能诊断,确认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及对应提供服务的机构,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见附件2)报送至净月区工信局。

)实施节能诊断服务。各地区工信局、绿色园区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签订节能诊断公益服务协议,并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与工业企业签订节能诊断公益服务协议,机构需承诺对协议中的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

)验收总结。各地区工信局、绿色园区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对节能诊断服务任务进行验收总结,并及时指导机构通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报送结果。对因企业关停等原因无法完成任务的,应指导机构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确保节能诊断服务计划任务量。区内各企业请于2021年10月 18日前将《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3)、节能诊断报告合集(电子版)及推荐优秀案例(电子版)等材料报送至净月区工信局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部署落实。各地区工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节能诊断服务。省工信厅成立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推进小组,省节能监察中心及各级节能监察(监测)机构为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全省节能诊断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节能监察、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诊断服务及后续改造项目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

(三)做好结果应用。各地区要根据节能诊断成果,做好对接,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在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四)强化跟踪指导。各地区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并积极参加业务交流培训。灵活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节能诊断效率和覆盖面。积极搭建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努力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服务闭环。

联系人∶李丹妮

  话∶85821115

  箱∶ccjyqgxj@163.com

件∶1.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

    3.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4.吉林省2021年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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