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9月22日 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21104(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雅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厨房生产加工配送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1999号 |
吉林省雅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净月开发区金鑫街1999号,总占地面积为16362.00m2,总建筑面积为21947.6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423.37m2(含1座厂房,占地21675.49m2;1座门卫储藏室,占地266.15m2;1座门卫,占地6.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24.27m2。包括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生产及辅助设备1000余台(套)。建成后预计年产营养餐3764万份。配套建有2台2t/h燃气锅炉。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饮食业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锅炉房风机、水泵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项目清洗废水及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拟采用“隔油+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法+沉淀池”)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 2.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排放。 3.产噪设备须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