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水处理厂项目启动依法征收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5-19 09:0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物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启动依法征收程序,现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新立城镇小街村下洼子屯,具体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评估户数:住宅5户。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4.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四、评估费用标准: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为基准,按柒折支付费用。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

八、报名地点:新立城镇人民政府213室

九、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虽

联系电话:13324477766

长春市南关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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