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丙二十九路项目林木调查机构的报名公告



来源:永兴街道 日期:2021-04-12 16:15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177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21】4号),征收土地公告(长净管公告【2021】18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长净规自公告【2021】18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丙二十九路项目林木调查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域:永兴街道永新村上齐家屯,具体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户数:2(企业1户,民宅1户,最终数据以出具报告实际发生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机构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专业技术人员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企业业绩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9. 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4日9:00-16:00

六、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永兴街道办事处三楼(柳莺东路与劲松街交汇处)

七、报名方式

需当面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八、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征收单位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征收单位有权判定其入选无效,同时将被列入净月高新区征收工作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其征收项目报名:

1.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征收单位限定的期限内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的;

2.机构未按照征收单位的要求参与公证抽取机构等程序的;

3.机构未按照征收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出具报告,对征收工作造成延误的;

4.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报告的;

九、机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出具履约承诺书。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80600790

附件: 林木调查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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