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法规政策公布承诺。对与镇政府及各部门职能业务有关的法规、政策及时公开公布,对与社会公众直接利益相关的事项予以全面公开,对重要部分不肢解,保证公众知情权。
二是首问责任制承诺。外来人员来镇政府办事,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者。
三是一次性告知承诺。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首次办事请求,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及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注意事项。
四是限时办结承诺。企业、有关单位或群众到镇政府办事,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按岗位职责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五是服务承诺。各科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全时办公承诺。各科室规定时间内必须有业务人员对外办公,不得出现空岗现象,保证社会公众方便办事。
七是投诉反馈承诺。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管有无存在问题,都应答复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