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待抚恤工作程序
一、优抚对象优待服务
1、优待对象享受抚恤定补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在居委会的孤老复员军人及在街道的伤残军人。
2、优待标准:按市统一标准执行。
3、优待金发放时间:每季度中间月的20日。
二、办理定期抚恤补助和程序:符合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属、牺牲军人家属、失踪、病故军人家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由其本人在所居住的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街道审查签暑意见后,呈报到区社会发展局审批,审批后,定期发给抚恤金。
城镇居民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及程序
凡居住在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169元的,均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由本人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诊断书。
4、残疾证。
5、下岗、失业证。
6、子女学校证明。
7、家庭收入来源。
8、家庭支出表。
9、无业证明及相关材料。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后填表,由低保领导小组调查审核后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异议的,报社会事务科。
(三)由社会事务科管理人员入户复查审核,上报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审批。
(四)办事处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社会事务科上报区社会发展局。
(五)区发展局和市民政局审批后10日内通知申请人,保障金由社会发展局直拨到邮局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
1、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2、独生子女夫妇到单位或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由单位或居委会审核章后,报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并从发证日期后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和优待。
申请再生育的条件及程序
1、凡符合《吉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才可办理再生育证。
2、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3、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还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填写《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到男、女双方单位或户籍地盖章,并报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5、病残儿申请二胎带近期母子(女)二寸照片和指定医院病残儿门诊的诊断证明,到街道计生办填写申请表。
6、报区计生委审批后,由区计生委发放《再生育服务证》。
7、当事人须交本费2元。
关于《失业就业登录证》办理程序
办理对象:凡户口在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且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它企业的职工(非农户口),新毕业的学生(不超过24周岁);没有工作的非农户口人员,但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净月开发区人才劳务服务中心办理。
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条件
在劳动年龄内,本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再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长春市户口;
2、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4、投资项目明确,确有发展前途,且资金不足;
5、有稳定经营场所及完善的经营条件;
6、提供相应的担保。
1、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工商执照正副本、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反担保材料等。
2、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对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报送担保办公室。
3、担保办公室与经办银行联合对小额贷款申请项目进行现场调查、考核。
4、经担保办公室和经办银行联合审核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