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2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公告
关于受理2012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和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业户的经营行为,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进行受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11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时,过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
净月开发区管委会议中心扇形会议室(地点:长春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东侧会议中心)。
三、集中受理内容安排
1、对计划在净月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填写培训登记表;
3、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四、具体要求
1、每个经营业户报名时限来2人,分别为零售业户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
2、参加人员自行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
3、为维护长期以来在我区守法经营,信用较好经营业户的利益,我局将对报名的业户进行筛选,将有违法经营行为或记录较差的业户予以清除。
4、许可证颁发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净月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