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大事记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管委办公室  2006年08月29日

  1月18日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1992年第31次常委会决定,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长春净月潭森林旅游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长编[1993]3号),确定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森林旅游城的统一规划、建设开发和协调管理,并将北方绿化中心整建制划归森林旅游城管委会领导。长春市政府任命岳肃言任管委会主任。

  6月1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长春净月潭森林旅游城管委会的职能。确定管委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科学规划,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组织和领导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加快森林旅游城的开发建设步伐。同时决定将北方绿化中心重新划归长春市林业局领导。

  8月3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1993]282号文件批复长春市人民政府的请示,同意设立吉林省净月潭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起步区1平方公里。批复要求净月潭旅游度假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保护好净月潭的森林、水面和自然环境。度假区建设要尽量节约用地,保护生态平衡,防止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