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邀请函[JZCF2008-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09月10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就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项目编号:JZCF2008-2

  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包括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能够完成土地收购、储备与出让所要求的所有功能,还要有足够大的数据库空间,能够完成输入、管理与存储土地收储相关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能够动态反映数据的变化情况,具备数据输入、修改、查询、统计,计算、汇总,输出、提示及远程数据传输、办结流程等功能。

  合格竞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合格竞标人须是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备软件企业资格,并且熟悉GIS和大型网络数据库的企业;

  3、受托单位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4、受托单位应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谈判相关信息: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9月17日(13、14、15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截止及谈判时间:2008年9月19日13:00

  谈判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1会议室

  附加说明: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如参加竞标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4、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证书;

  竞标人领取谈判文件时应同时提交1万元谈判保证金(现金或转帐)。(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长春市商业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