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投标邀请书[JZCG2008-19]
一、工程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JZCG200-19
2、招标项目名称:新湖镇政府手烧热水锅炉设备
3、设备名称及数量:1T手烧热水锅炉设备2台,0.5T手烧热水锅炉设备1台。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厂家。能够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生产厂家需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并且不是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附属机构。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或供应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设备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08年9月5日至10日(周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3、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转帐)。(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长春市商业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和获取进一步的信息。
四、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9月16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402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08年9月16日13: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401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单位代表按上述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五、招标人:新湖镇政府
联系人:徐洪兵
联系电话:0431-84512037 13019130852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春波 邹继业 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