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投标邀请书[JZCH2008-28]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08月21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社会发展局教学装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1.招标项目名称:社会发展局教学装备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JZCH2008--28

  3.招标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所要求的货物按照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供货并调试安装。

  二、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 2008年8月22至8月27日(星期日除外),每天9:00—11:30和13:00--16:00时;

  2.地点: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转帐)。(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长春市商业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和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采购人要求的货物能力的企业或公司。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并且不是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附属机构。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和较强资金垫付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负责提供货物的安装,在质量保证的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负责退换。

  4、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须加盖公章)。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李东升 电话:13354303962

  五、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电话:0431-84532410 传真: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网 址:http://www.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