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招标公告[JZCG2008-8]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04月24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实验小学食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说明:

  1、招标工程名称:实验小学食堂工程

  2、招标文件编号:JZCG2008-8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过类似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三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的工程施工,且信誉良好。

  2、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有过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

  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注:须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如不足五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4月29日9:00-16:00(星期日除外);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100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投标保证金。

  5、报名时请携带U盘。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08年5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1会议室。

  五、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李冬升 联系电话:13354303962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