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招标公告[JZCG2008-6]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乡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JZCG2008—6
2、招标工程名称:2008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乡村道路工程
3、工程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开工2008年5月3日,竣工2008年7月15日。
二、工程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2008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乡村道路工程,投标人对上述工程编制预算并施工,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质量。
2、工程项目标段划分明细:
一标段:加官村村路(西宋屯、西川屯、张家洼子),道路全长4.2公里;
二标段:加官村村路(加信子段),道路全长3.02公里;
三标段:陈家屯—印子屯,道路全长2.6公里;
四标段:林家屯—红升河,道路全长2.5公里;
五标段:东碱草—长东公路,道路全长2.28公里。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道路或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或市政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3、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宣布无资格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两个标段,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中标。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中标推荐排序中均名列第一,待资格后审核合格后,按标段编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即标段编号在先的标段为中标标段。
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3)、企业简历和自有资金情况;
(4)、企业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并附有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拟投入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及主要施工简历(近二年来情况),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情况。
三、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9日-14日(周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3、如果每一标段的报名者超过五家,采购中心将组织资格预审,否则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每标段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02;开户行:长春市商业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和进一步的信息。
四、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4月28日13: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1会议室
五、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政府(一标段)
联系人:王 举
电话:13610780648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交通局(二至五标段)
联系人:孟令辉
电话:0431-84532458 13089120006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电话:0431-84532410 传 真:0431-84532410
联系人:李春波 邹继业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