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劳动就业服务局 2005年04月02日
一、单位参保
参保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工资手册到长春市社保公司开发区分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个人参保(只限于养老保险)
对于原来单位已参保但现在已经终止的情况:需持《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增减表》、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及照片,到长春市社保公司个体分局业务窗口办理。
对于原单位没有参保的情况: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书(有单位的人员)或代业证(没有就业单位人员)及照片,到长春市社保公司个体分局业务窗口办理。
参保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工资手册到长春市社保公司开发区分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个人参保(只限于养老保险)
对于原来单位已参保但现在已经终止的情况:需持《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增减表》、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及照片,到长春市社保公司个体分局业务窗口办理。
对于原单位没有参保的情况: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书(有单位的人员)或代业证(没有就业单位人员)及照片,到长春市社保公司个体分局业务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