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化综合中心海洋馆项目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商务局  2006年11月15日

  一、项目背景

  国家最新发布的首部《中国城市“十一五”核心问题研究报告》中指出,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把文化生产力变成文化竞争力,是“十一五”城市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一个城市能否成为文化创新的活力最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最强、文化权利的市民享受度最高的城市,是“十一五”城市发展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重要标志之一。长春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对我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全面部署,将文化产业列为“五大重点产业”之一。长春市在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过程中,在长春南部规划了一个面积达35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相应地扩大了净月经济开发区的管辖范围,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净月经济开发区生态型现代新城的城市功能定位。为了进一步加快长春市南部新城建设,充分发挥长春作为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和科教文化优势,围绕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内部结构、整体布局、建设方式、管理模式等诸多方面,2005年8月省政府提出建设吉林省科技文化综合中心的构想,并通过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建设的带动和辐射,有力地推动净月经济开发区服务型、文化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项目内容

  建成集海洋动物展示、科普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与娱乐中心。主要建设内容:淡水鱼区、热带雨林区、两栖和大型鱼类区、珊瑚鱼类区、海底隧道、海洋剧场和海兽表演区、标本馆、海洋生物馆、海洋剧场、科普电教馆、娱乐等设施。

  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三、项目地址

   拟建于净月新城区,长双、长伊公路之间,东起净月大街,西至新城大街,北起长影世纪城,南至净月快速路。

  四、市场分析

  海洋馆项目建设走"政府引导、省市联建、多功能用途、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是一个集公益性和商业性为一体的综合性项目,一方面海洋馆对商业项目有带动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商业项目的开发筹集场馆建设、运营资金,场馆与商业项目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海洋馆建设由省政府投入,不足部分以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内经营性商业项目的开发权和收益权作为条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馆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吉林省科技文化中心投入使用后,推行财政补助的市场化运作。据初步测算,场馆每年的客流量将达到100万人次。盈利项目主要有门票、广告、场馆的广告收益及其它附属项目的收益能够维持收支基本平衡。预计年接待游客约100万人次,按人均消费100元计算,年营业收入10000万元,去除经营成本及税费,年利润约2800万元。项目回收期约14年。不足部分:一是由省、市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在辐射区域内,可利用地产开发项目弥补部分利润。

  五、合作方式

  独资

  六、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 编:130117
  联系人: 丁小红 王巍 宋彤武 金美辰
  电 话:86-431-5821117、4532421
  传 真: 86-431-4532376
  Email: kimkr_k@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