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修改章程)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商务局  2008年03月04日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6、《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材料

  (1)批准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董事会成员名单

  3、董事会决议

  4、委派书

  5、新董事会成员名单

  6、新委派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

  注:除标注复印件外,均需提供原件

  三、办理程序

  窗口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