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6、《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材料
(1)批准证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
(4)董事会成员名单
(5)合同、章程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存续投资者的书面认可材料
5、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6、受让方的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
7、投资者关于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
8、新董事会名单及成员身份证(附本人签字)
9、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涉及国有资产的需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以确认)
10、新合同、章程
11、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注:1、新增投资者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
2、上述报批的资料,须一式二份报送到商务部门,其中至少要有一份正本
3、除标明为复印件的外,均需提供原件
4、所有报批的材料,申报单位须复印自留,用以存档备查。
5、报送材料中的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办理程序
窗口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