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人民检察院颁布《服务净月生态城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关于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的工作意见》,继续强化广大检察干警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我市生态城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生态城建设“保驾”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城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借开发之机非法占地、给动迁改造和大项目建设制造障碍构成犯罪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出让、征地补偿、项目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税收征管等环节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干扰和破坏生态城建设的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等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态城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期间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特别要将外商反映强烈、影响生态城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作为监督重点,把案件查处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保障,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留商”的良好氛围。对涉及净月生态城建设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将优先受理,限时办结,打造服务生态城建设的“绿色通道”。
为大项目建设“护航”
全市检察机关将发挥批捕起诉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发生在重大项目座落地及其周边的刑事犯罪,要坚持提前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及时有效打击犯罪。重点查办给重大项目建设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大要案。密切关注重大项目建设中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和新变化。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检察机关将重点坚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市场法治环境建设。
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检察院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和处理改革探索中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政策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侵占、挪用等犯罪的界限。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案件,要从有利于发展的角度,根据具体情况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尺度,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同时,检察机关要平等保护重大项目建设中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投资信誉和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企业形象。实行重大项目联络员制度,要从我市实际出发,结合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发展的规律性和长期性,科学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服务措施。
24小时热线打造举报控申“绿色通道”
市检察院承诺,该院办公时间可随时接待来访,检察长接待日时间为每周星期五9时至11时,来访人可到该院控告申诉处预约登记,然后按照预约的时间接受检察长接待。
市检察院还公布了24小时均开通的法律咨询电话13194392000和受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电话13134302000,以及工作时间开通的举报电话768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