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3697.86万元,拟建于长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区休闲度假区核心区内,征地面积为63.2066hm2,分为4个片区,即A区旅游接待休闲健身区、B区民族风情区、C区户外活动区、D区综合服务区,新建综合会馆、休闲旅馆、民俗风情建筑等,同时新建道路、供热、供排水管线、通信电讯及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设施工程,并租用核心区225.89hm2土地进行退耕还草、河道整治和人工景观湖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均接待游客能力为2700人次。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空气污染
施工扬尘采取遮盖、洒水等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②水污染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通过生态厕所、防渗贮水池收集,定期清掏后用于积肥。
③声环境污染
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村屯为650m,施工期噪声基本无影响。
④非污染生态环境
施工破坏地表将加重水土流失,通过采用水土保持措施,可得到有效控制。
⑤社会经济环境影响
项目拆迁采用货币或实物补偿,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
⑥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送长春市建筑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送长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3)营运期
①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绿地率达35%,同时结合核心区控制规划,租用225.89hm2土地进行生态建设,实施退耕还草,因此项目建成后,区域生态环境、生态景观较有较大改善,不会对长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景观产生明显影响。
②环境空气
餐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可以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场内运输采用电瓶车,没有汽车尾气。外来车辆排放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8919-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中湖泊类标准后,全部回用为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等,不会对净月潭水质造成影响。人工景观湖库容满足中水回用要求,同时采用防渗结构,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④噪声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和各类设备运转噪声,经治理后对不会造成噪声污染。
⑤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污泥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长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休闲度假区核心区内,符合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长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休闲度假区核心区控制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保证污染源达标排放,通过退耕还草等生态建设工程,区域生态环境和生态景观将得到明显改善,符合风景名胜区生态建设的要求,环境效益明显,对外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索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冬根
联系电话:0431-84566528
电子邮件:madg@sheshangolf.com 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