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共建和谐新家园”活动的通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党工委办公室 2010年05月19日
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各单位,市直派驻机构各部门: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共建和谐新家园”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相关要求按时限完成,由在职党员本人将《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回执》交由本单位党组织存档备案,并以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将参加活动的党员名单和所参加“五个一”活动的具体情况统计汇总,于5月25日前报区党工委办公室。
附:1、《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共建和谐新家园”活动的安排意见》
联系人:姜鹏霄 联系电话:84532383
区党工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