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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开发区“两城联创”工作倡议书

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创城办  2008年04月28日
  

  全区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

  今年,中央文明委将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衡量一个城市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综合评价,是一个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发展进步的综合反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和条件。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有13年的历程,先后取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市”等荣誉称号,去年还被评为了“最有人情味的城市”。因此,长春市委、市政府决定乘势而上,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本次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支持和参与长春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发区“两城联创”领导小组向全区发出如下倡议:

  1、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争做“创城”工作的宣传者。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工作的成果,是我市我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总体提升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总体反映。投身创建,为创城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不仅是在为我市、我区发展建设做出努力,更是在为创建我们自己更加美好的生活空间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是“两城联创” 工作的主体,“两城联创”工作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建设家乡、发展家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应尽的义务。因此,全区干部群众要树立主人翁思想,要全面解读“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创城、理解创城、支持创城,当好“创城”工作的宣传员、讲解员,争做先进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积极宣传“创城”的目的意义、理念思路、目标责任、成功经验、创建成果,努力让“创城”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区上下营造“人人知晓创城、人人关心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浓厚氛围。

  2、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争做“创城”工作的推动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贵在行动,重在实效。广大党员机关干部应在“创城”活动中率先垂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创城为百姓,百姓共创城”的理念。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认真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带头宣传我区“两城联创”工作,积极参与“帮扶贫困户”、“城乡共助共建”、“代理家长”等送温暖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抓好建设和谐文化、关注改善民生、树立文明风尚、促进加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等中心工作。务实事、重实效、秉公办事,树立起开发区干部崭新的职业风范和文明形象,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好“创城”活动组织者、协调者和监督者的义务。

  3、积极参与、重行务实,争做“创城”工作的先行者。全区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从自身出发,从小事做起,从平时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文明清洁的卫生习惯;注意搞好办公环境、家居环境和公共环境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用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认真参加以“树社会新风,建和谐净月”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创和谐社区、建温馨单元、当文明家庭”活动、“新时期长春城市精神”大讨论、“净月我的家园”、“净月——我爱我家”主题征文、摄影比赛等系列载体活动。抵制俗风陋习,积极投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模范遵守《市民守则》。积极营造民主团结、和谐友爱的人文环境。建立讲文明、讲诚信、讲卫生、讲秩序的行为规范,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新风。

  一支独秀不是春,百花争艳春满园。“创城”人人有责,成果人人共享。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吹响了“两城联创”的冲锋号,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到建设繁荣长春、和谐长春、开放长春、美丽长春的伟大实践中,全区上下团结一心,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净月经济开发区“两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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