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将清查完成的各行政事业单位陆续在全区内网上进行公示,请全体员工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拨打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 电话:84513085 联系人:孙景平 林业公安派出所 农业产业园区办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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