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公示的通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7年04月19日

  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将清查完成的各行政事业单位陆续在全区内网上进行公示,请全体员工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拨打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
    
    电话:84513085 联系人:孙景平
  
  林业公安派出所
  
  农业产业园区办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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