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公示的通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7年04月13日

  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将清查完成的各行政事业单位陆续在全区内网上进行公示,请全体员工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拨打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
  
  电话:84513085 联系人:孙景平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察大队

  农业水利发展局

  新闻信息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

  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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