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市第三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策法规处  2006年11月20日

  机关各有关部门、镇:

  市法制办定于12月29日(星期三)举行第三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请将你部门(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培训费(每人115元)于12月22日下班前送至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孙海为

  电 话:84532399

   政策法规处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