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科技三项费用扶持项目的通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经济发展局  2006年10月20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继续鼓励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净月生态城建设的推动作用,经“科技三项费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06年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已在净月开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已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运行机制,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市场前景的企业;

  (二)区内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拥有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二、重点支持领域及项目

  结合净月开发区科技发展实际,突出自主创新和以企业为主体,设立洁净工业、现代农业、生物制药与现代中药、生态环保四个专项,引导和聚集各类科技资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提高重点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经济运行质量。

  (一)洁净工业专项

  重点支持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及产品、汽车电子技术及产品、新型装备制造技术及产品、新能源、新材料、农产品深加工及食品制造等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

  (二)生物制药与现代中药专项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化学创新药的开发。主要支持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创新中药、名优特复方中药的二次开发等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

  (三)现代农业专项

  重点支持具有高科技、高效益、市场前景好的易形成公司加农户产业化格局的种、养业项目。主要支持牛业、鹅业、鹿业、饲料产业、特种玉米、功能浆果、北方中草药材、食用药用菌、花卉苗木等优质、特用、专用动植物良种的引进和示范等项目。

  (四)生态环保专项

  重点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公益性社会事业领域的技术攻关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和技术进步,推动开发区可持续发展。主要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保护、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绿色旅游产品开发、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科技研发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文本两份、电子文本一份):

  1、《项目申报书》(附件二)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三)

  3、合作开发的项目,需上报科技开发合作合同书一份,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二)请各单位在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经济发展局。

  未尽事宜参照《净月开发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单位:净月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4533755
  联系人:钱乃顺 柏松
  
  附件一:《净月开发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