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职业病危害 保护劳动者健康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卫生监督管理所 2010年04月21日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八周年,根据《长春市卫生局2010年卫生监督健康权益保障年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长春净月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职业和放射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这次行动重点检查了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工作情况等。检查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未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职责;二是用人单位未对在岗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使得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了职业病危害。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现场检查笔录,要求立即整改,净月卫生监督所马永涛所长表示,在今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增加日常性监督检查频次,采取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促进《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此,净月开发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劳动者如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所在单位未实施职业卫生监护、未能提供劳动者的个人防护用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84532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