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二○○六年锅炉限期治理及拆除废弃烟囱工作情况汇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环境监察大队 2006年10月25日
1、伪满皇宫博物院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279,市政府文件编号113号
治理要求: 10月31日前拆除一根废弃的混圆烟囱
案情介绍:根据长春人民政府下达的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的要求,伪满皇宫博物院应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伪满皇宫博物院内的一根废弃的混圆烟囱。经我局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院内有两根废弃的烟囱(一根为六棱砖混烟囱、一根为方型砖混烟囱),而六棱型烟囱为伪满皇宫遗迹,已被列为国家二级文物,因此不能拆除,在其院内未发现混园烟囱。我局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要求责令伪满皇宫博物院管理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废弃的方型烟囱拆除。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伪满皇宫博物院已于2006年7月末已完成了废弃方型烟囱拆除工作,而六棱砖混烟囱属国家二级文物不能拆除。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已经完成。
2、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原名为长春电影城)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280,市政府文件编号205号
治理要求: 10月31日前拆除一根废弃的铁皮烟囱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所属钓鱼馆使用的0.5吨茶炉及铁皮圆筒烟囱,不符合环保要求,因该区域属于集中供热区范围,此烟囱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和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在2006年9月30日前拆除该锅炉,并加入集中供热,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加之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汽车文化园管理局的建设的需要,已经在六月末将钓鱼馆锅炉和铁皮圆筒烟囱拆除,再开发建设的房屋由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房对其进行供暖,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已经超额完成。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仅要求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
3、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市局登记名为长春万达房地产公司)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281,市政府文件编号206号
治理要求: 10月31日前拆除一根废弃的铁皮烟囱
案情介绍:经调查,该烟囱属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原电影城)花窖使用的0.5吨茶炉及铁皮圆筒烟囱,不符合环保要求, 因该区域属于集中供热区范围,此烟囱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和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在2006年9月30日前拆除该锅炉,并加入集中供热,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加之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汽车文化园管理局的建设的需要,已经在六月末将花窖锅炉和铁皮圆筒烟囱拆除,再开发建设的房屋由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房对其进行供暖,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已经超额完成。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仅要求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烟囱在该文件中编号为206,该烟囱市政府登记为长春万达房地产公司实际所有权仍为长春电影城,只是由长春万达房地产公司代管。
4、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市局登记名为长春电影城)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V16
治理要求: 2006年9月30日前加入集中供热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所属原电影城居民小区物业公司有两台4吨锅炉对小区进行供热,因该区域属于集中供热区范围,因此应加入集中供热,该锅炉房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在2006年9月30日前加入集中供热。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七月中旬完成了对原电影城居民小区的集中供热并网工作,完成了长春市环保局、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达的治理任务。
备注:《关于对污染物排放超标锅炉和在集中供热区内使用分散供暖锅炉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的通知》(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登记名称与实际拥有单位名称不符。
5、长春吉阳工业有限公司
编 号:市局统计号为政府199号
治理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锅炉冒黑烟的治理工作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拥有的两台6吨供暖锅炉和一台4吨的备用锅炉,出现冒黑烟现象,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锅炉烟尘治理任务。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在长春净月热力公司大力支持下,长春吉阳工业有限公司已经与长春净月热力公司签订了集中供热合同,同时接手对原永安厂厂区和家属区进行集中供热,目前净月热力集团供热管线已经接入,正在对居民区进行分户改造,今年冬季将由净月热力公司对其进行供热,超额完成该单位的治理任务。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仅要求在2006年9月30日前对锅炉冒黑烟现象进行治理,该文件中编号为191。
6、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新立城镇中心小学校
编 号:市局统计号为政府200号
治理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锅炉冒黑烟的治理工作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拥有一台1吨供暖锅炉,冒黑烟现象严重,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锅炉治理任务。
治理结果:
由于该单位地处净月开发区分团二期开发区域,集中供热条件已经成熟,但由于该地区属于待拆迁区域,计划将于明年开发建设住宅,现在更换清洁能源锅炉或加入集中供热损失较大,学校无力承担,同时原来的锅炉已经不能再使用了,为使今年供热正常,保证不冒黑烟,新立城镇政府为其新安装了一台1吨锅炉,待明年开发时将其拆除,达到了治理要求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要求在2006年9月30日前对锅炉冒黑烟现象进行治理,该文件中编号为192。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279,市政府文件编号113号
治理要求: 10月31日前拆除一根废弃的混圆烟囱
案情介绍:根据长春人民政府下达的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的要求,伪满皇宫博物院应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伪满皇宫博物院内的一根废弃的混圆烟囱。经我局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院内有两根废弃的烟囱(一根为六棱砖混烟囱、一根为方型砖混烟囱),而六棱型烟囱为伪满皇宫遗迹,已被列为国家二级文物,因此不能拆除,在其院内未发现混园烟囱。我局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要求责令伪满皇宫博物院管理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废弃的方型烟囱拆除。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伪满皇宫博物院已于2006年7月末已完成了废弃方型烟囱拆除工作,而六棱砖混烟囱属国家二级文物不能拆除。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已经完成。
2、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原名为长春电影城)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280,市政府文件编号205号
治理要求: 10月31日前拆除一根废弃的铁皮烟囱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所属钓鱼馆使用的0.5吨茶炉及铁皮圆筒烟囱,不符合环保要求,因该区域属于集中供热区范围,此烟囱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和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在2006年9月30日前拆除该锅炉,并加入集中供热,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加之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汽车文化园管理局的建设的需要,已经在六月末将钓鱼馆锅炉和铁皮圆筒烟囱拆除,再开发建设的房屋由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房对其进行供暖,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已经超额完成。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仅要求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
3、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市局登记名为长春万达房地产公司)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281,市政府文件编号206号
治理要求: 10月31日前拆除一根废弃的铁皮烟囱
案情介绍:经调查,该烟囱属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原电影城)花窖使用的0.5吨茶炉及铁皮圆筒烟囱,不符合环保要求, 因该区域属于集中供热区范围,此烟囱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和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在2006年9月30日前拆除该锅炉,并加入集中供热,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加之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汽车文化园管理局的建设的需要,已经在六月末将花窖锅炉和铁皮圆筒烟囱拆除,再开发建设的房屋由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房对其进行供暖,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已经超额完成。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仅要求在2006年10月31日前拆除该烟囱,烟囱在该文件中编号为206,该烟囱市政府登记为长春万达房地产公司实际所有权仍为长春电影城,只是由长春万达房地产公司代管。
4、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市局登记名为长春电影城)
编 号:市局统计标号V16
治理要求: 2006年9月30日前加入集中供热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所属原电影城居民小区物业公司有两台4吨锅炉对小区进行供热,因该区域属于集中供热区范围,因此应加入集中供热,该锅炉房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在2006年9月30日前加入集中供热。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长春万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七月中旬完成了对原电影城居民小区的集中供热并网工作,完成了长春市环保局、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达的治理任务。
备注:《关于对污染物排放超标锅炉和在集中供热区内使用分散供暖锅炉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的通知》(长环联字[2006]1号)文件登记名称与实际拥有单位名称不符。
5、长春吉阳工业有限公司
编 号:市局统计号为政府199号
治理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锅炉冒黑烟的治理工作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拥有的两台6吨供暖锅炉和一台4吨的备用锅炉,出现冒黑烟现象,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锅炉烟尘治理任务。
治理结果:
通过我局的不懈努力,在长春净月热力公司大力支持下,长春吉阳工业有限公司已经与长春净月热力公司签订了集中供热合同,同时接手对原永安厂厂区和家属区进行集中供热,目前净月热力集团供热管线已经接入,正在对居民区进行分户改造,今年冬季将由净月热力公司对其进行供热,超额完成该单位的治理任务。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仅要求在2006年9月30日前对锅炉冒黑烟现象进行治理,该文件中编号为191。
6、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新立城镇中心小学校
编 号:市局统计号为政府200号
治理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锅炉冒黑烟的治理工作
案情介绍:
经调查,该单位拥有一台1吨供暖锅炉,冒黑烟现象严重,已被列为2006年长春市人民政府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范围,根据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责令该单位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锅炉治理任务。
治理结果:
由于该单位地处净月开发区分团二期开发区域,集中供热条件已经成熟,但由于该地区属于待拆迁区域,计划将于明年开发建设住宅,现在更换清洁能源锅炉或加入集中供热损失较大,学校无力承担,同时原来的锅炉已经不能再使用了,为使今年供热正常,保证不冒黑烟,新立城镇政府为其新安装了一台1吨锅炉,待明年开发时将其拆除,达到了治理要求
备注:《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和拆除废弃烟囱的通知》(长府通告[2006]10号)文件要求在2006年9月30日前对锅炉冒黑烟现象进行治理,该文件中编号为192。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