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环境监察大队 2005年01月10日
1、登记立案
(1)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
(2)申请审查并立案登记;
(3)调查准备。
2、调查核实
(1)现场调查核实污染事实;
(2)取证、鉴定等。
3、调解处理
(1)召开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
(2)制作会议纪要;
(3)制发《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
(4)书写处理结果报告并上报。
4、结案归档
按一案一卷归档。
(1)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
(2)申请审查并立案登记;
(3)调查准备。
2、调查核实
(1)现场调查核实污染事实;
(2)取证、鉴定等。
3、调解处理
(1)召开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
(2)制作会议纪要;
(3)制发《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
(4)书写处理结果报告并上报。
4、结案归档
按一案一卷归档。

